发布日期:2026-01-30 20:46 点击次数:185
入职体检被要求补做妊娠测试 性别歧视引争议!近期多地出现的“入职体检要求妊娠测试”投诉事件引发关注。针对这一情况,人社部门联合检察、卫健等多部门明确回应:该行为违反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构成就业性别歧视。用人单位拒不整改将面临1万至5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被吊销许可证。

浙江衢州某公司曾在入职体检中强制增设妊娠测试项目,2000余名女职工被迫接受检查,14人因检出怀孕被拒绝录用。无独有偶,某企业要求求职者提供HCG检测报告(即妊娠测试),得知严女士怀孕后恶意取消岗位,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3万余元缔约过失损失。这些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为规避“三期”用工成本,将孕检作为入职“门槛”的违法操作。
监管部门指出,入职体检的法定项目仅包含传染病筛查、基础机能检测等与岗位履职相关的内容,妊娠测试并非必要项目,且与绝大多数岗位的工作能力无关联。目前,多地已建立“数字监督模型+多部门协作”机制,通过排查体检机构数据、核查参保记录等方式,精准打击隐蔽性就业歧视。衢州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后,违规孕检行为已实现清零。
网友对此表示强烈支持,认为女性就业不应被生育状况绑架,法律早有明文规定,应严查重罚此类行为。有人分享了自己面试时被要求提供孕检报告的经历,表示现在有了监管部门的支持,终于不用再忍气吞声。还有人希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让平等就业不只是口号。
从法律视角看,入职强制孕检存在多重违法性。首先,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四十三条明确禁止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,该行为直接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。其次,孕检涉及生育隐私,用人单位强制要求检测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,自然人的健康私密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。若因怀孕拒绝录用,用人单位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劳动者可主张工资损失、精神损害等赔偿。九部门联合通知还规定,对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主体,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,并纳入诚信惩戒名单。劳动者遭遇此类侵权时,可保留体检通知、沟通记录等证据,向人社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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